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审计署统一部署,省审计厅自2010年起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中省直中小学校(以下称“省直学校”)部分的实施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省审计厅检查了2010年度省直校安工程组织实施的总体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对12所学校的校安工程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审计工作得到了省校安办和相关学校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安排,现将2010年度的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直部门(单位)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附属中小学,隶属于20余个省直部门(单位)和高校,分布在全省不同地区。2010年,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省校安办”)根据省直学校排查鉴定情况,结合财力供给,共安排了18所省直学校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其中加固“三重”校舍31栋,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资金计划2769万元;重建或迁建“三重”校舍24栋,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资金计划3850万元。到目前为止,加固项目均已完工,重建或迁建项目除了个别因迁址、规划审批或设计招标等原因工程尚未开工外,其余均已开工建设。截至2010年末,省校安办共收到省财政厅拨入的省直学校校安工程资金4894万元,已拨付14所省直学校2854.4万元,结余2039.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直学校校安工程实施以来,工作得到扎实、有效推进。一是建立了组织机构。2010年4月在省校安办内设立省直学校工作组(以下称“省直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省直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随后各有关学校的主管部门和学校按照要求也逐级设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省直校安工程的顺利有效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省校安办制定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了工程实施进度定期通报和施工现场管理定期检查制度,设立了省直校安工程资金专户和专账,明确了专项资金申请及拨付工作流程。三是突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省直校安工程实施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执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强化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和质量意识,规范建筑材料检测、施工工序报验管理;实施过程中,省校安办省直工作组通过巡回检查施工现场等措施,查摆问题,督促项目参建各方强化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现场管理,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狠抓项目建设进度。为推进省直校安工程的顺利实施,省校安办多次下发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和学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下拨资金,跟踪检查各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协调服务,定期通报各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推进了省直校安工程进展。至2010年底,计划安排的31个加固项目基本完工,24个重建项目除个别项目因迁址重建、规划审批等原因未开工外,其余均已开工建设。五是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政府和省校安办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谢广祥副省长先后在省审计厅上报的审计信息和《审计情况通报》上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彻底加以整改,并引以为戒,同时在后续实施中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程序,规范监管,确保质量。目前,省校安办和有关学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审计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基本得到了落实,其整改落实情况已专题报告省政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少数项目校舍鉴定报告面积不实。中国科技大学附属学校经鉴定需拆除的中学教学楼实际面积2897平方米,鉴定面积3477平方米,学校按照鉴定面积申报迁建并已立项,导致省校安办多安排重建资金58万元。安徽电子工程学校将违章搭建应予拆除的建筑计列鉴定面积,导致省校安办多安排了加固资金约40万元。
对此,相关学校已要求鉴定单位逐一重新测量核实,省校安办已经按照核实的校舍面积对多安排的专项资金予以核减。
(二)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一是部分重建、迁建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二是部分项目未履行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核和施工许可程序。如安徽机电工程学校两栋校舍重建工程,施工图纸均未报经消防部门审核,且其中一栋宿舍施工图纸也未经审查。安徽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安徽电子工程学校、安徽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机械工业学校4所学校的13栋加固和1栋重建校舍,工程已经开工(安徽农业大学附属学校3栋校舍加固项目已近完工),由于时间紧和土地权属问题,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阜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已加固的校舍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此,相关学校已经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批立项,施工图纸未经相关部门审核的已经补报审核。同时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已经与质检部门会商采取补救措施。
(三)少数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不规范。如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因学校整体搬迁将省校安办安排的2010年重建4栋校舍资金计划681万元用于新校区建设。新校区拟建建筑面积54450平方米,该校于2010年8月26日自行在校园网上发布设计招标公告,仅有蚌埠市建筑设计院符合投标要求,招标公告的发布和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均不符合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要求。在此情况下学校与该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设计费289.8万元,明显高于市场价。同时该校新校区的施工招标也是在施工图设计尚未完成、不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的。
对上述问题,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已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重新招标并签订设计、施工合同,增加了对施工企业的约束条款。
(四)部分项目施工管理和监理工作不够到位。由于建筑市场施工、监理技术人员紧张,加之部分地区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实施学校监管不到位,造成一些项目施工管理和监理工作不够规范。一是项目现场施工和监理机构不健全,人员未按承诺到位,部分专业施工人员无上岗证。二是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工作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有的虽已编制但未获批准,有的未按批复方案施工。三是少数项目未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安全体系,如未建立材料、设备报审、检测,隐蔽工程报验,及监理例会、监理月报等制度,有些材料未见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有些项目缺乏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还有少数项目未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督,也未作旁站记录。有的项目部分监理工程师通知未得到回复。
对此,省校安办和相关学校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约谈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完善合同、充实力量、强化监督,逐一进行整改。省校安办专门举办了省直学校校安工程基建管理培训班,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学校领导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编印了相关文件资料汇编;完善了项目督查和实施情况通报制度,与项目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单位)签订了《项目责任书》,强化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