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安徽省池州地区行署审计局成立,在池州行署和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各级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1997年2月我局“三定”方案经池州地区编委批准,池州行署审计局为池州行署工作部门。
2000年12月,池州实行地改市,原池州行署审计局更名为池州市审计局,成为池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在市长和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负责对本市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贷款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负责商业银行和国有金融机构、区域性金融机构在我市的分支机构和市级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及地方非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参与大案要案的审计查证。
我局现有编制25名,其中工勤人员2名。现有人员24人,其中:班子成员5名,副调研员1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贸审计科(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外资运用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