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以物抵收现象不容忽视
 
 
广告业以物抵收现象不容忽视
发布日期:2009-12-8  |  本信息已阅读:240

近日,在审计中发现,我市事业单位广告业以物抵收现象较为普遍。这些用来抵作广告的实物,大多未纳入单位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登记、核算,有的被用作职工福利或单位招待,有的甚至被私人侵占,管理较为混乱。
    这样一来,一是单位会计账簿和报表不能如实反映其经济活动情况,尤其是实物资产不入账,致使这部分资产缺乏管理,安全隐患较大;二是造成应缴税金申报缴纳不实,由于互相不开票,不仅自身少纳税,甚至给对方偷漏税提供便利;三是账外资产长期游离于相关监督部门的视线之外,极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也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管理不严的空子,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为此,审计建议:
    一要尽量减少以实物抵缴收入的行为和实物抵缴收入所占的比重。
    二是出现以物抵收时,要互开合规票据,以明确双方业务往来关系,并将其收、支、存情况纳入单位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登记、核算,确保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全面。
    三要建立健全抵收实物管理办法,对大宗实物尽可能通过拍卖方式变现,对不宜变现的实物要明确用途,加强管理。
    四要将抵收实物监管纳入单位内部监督体系之中,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接受单位职工和内部监督部门的监督,确保抵收实物安全完整、使用合规合法。
                                      (经责局 王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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