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息化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信息化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29  |  本信息已阅读:927

各县区审计局:
        现将《池州市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电子件发给你们,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元月10日前将反馈意见传至市局办公室。传真:2819260
       
                                                                        池州市审计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池州市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

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审计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应用水平,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局)。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考核组织

市局成立全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分管审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办公室、综合科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考核程序

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统一组织、上下结合、逐级考评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审计局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按不同类别分成两组,参照局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自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测材料报送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办公室。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对自测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核实,考核情况在反馈给各县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后,报局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最后将考核结果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五、考核办法

年终评选出一个信息化先进单位,二个信息化先进部门,并在全市审计机关通报表彰。对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最后一名的单位和部门,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和优秀项目评选资格。

年度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和部门,各发放物资奖励1000元。省审计厅审查通过的AO审计案例或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对AO审计案例或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编制人员奖励500元;审计署审查认定的全国AO审计案例或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对AO审计案例或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编制人员奖励1000元;审计信息化工作论文奖励标准参照市局有关考核标准执行。

本暂行办法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各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式

制度建设

15分)

信息化工作由局长分管的,得2分,由副局长分管的,得1分,没有局领导分管的,不得分。

2

提供资料

有专门负责审计信息化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得1分;设立网络管理岗位进行网络管理的,得1分。明确固定人员专门负责计算机审计技术指导工作的,得1分。

3

提供资料

有计算机等设备应用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人员职责,操作人员操作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得到切实执行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有信息化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的,得 2分;只有长远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的,得1分。

7

提供资料

按照要求报送有关信息化工作和计算机审计资料,得3分,有一次未按要求报送的,不得分。

3

市局提供资料

基础设施建设

10分)

建立内部局域网并安全适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实地查看

在互联网上建立门户网站并及时更新的,得3分。抽查时,更新时间间隔30天以上,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3

全年随机抽查4

及时配备和更新审计业务人员信息化设备,满足审计业务需要的,得2分。

2

实地查看

实现审计专网互联互通、部署审计管理系统的,得3分。

3

实地查看

审计管理系统(30)

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管理和保密方面的规定,保证网络安全运行,没有发生因网络管理不善造成泄密的,得4分;发生一次全部扣除。

4

全年随机抽查4

能通过OA系统起草办理公文,按完整流程办理公文得5分,按全年发文号,少一篇扣0.1分,扣完为止;能通过OA系统接收入库公文,并按规定分发或办理公文得5分,按全年收文号,少一篇扣0.1分,扣完为止;能通过OA系统分发公文,并能全部阅读的得5分;阅读比例达到50%的,得2分;没达到比例的不得分。

15

实地查看

能通过OA系统完整更新被审计单位资料的,更新率达80%以上,得4分,50%以上得2分,低于50%不得分。

4

实地查看

能通过OA系统更新审计专家经验或AO应用实例的,每更新一个得1分,最高得7分。

7

实地查看

AO系统应用和计算机审计

30分)

计算机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每个加0.5分,此项最高4分;能制定计算机审计实施方案并得到切实执行的,每个加0.5分,此项最高4分;

8

提供资料

能通过OA系统下载项目信息,利用AO系统进行审计项目管理实施审计,及时上传AO现场数据包,项目结束能及时将项目资料归档打包上传的。完成率达100%的,得10分;完成率达50%的,得5分,没达到比例的不得分。

10

提供资料

能通过AO系统采集转换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或业务数据,每个项目加0.5分,此项最高不超过7分。

7

网上查阅

能按时完成市局规定的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或AO应用实例的,得5分,未完成规定的数量不得分。

5

提供资料

专业培训

15分)

按照市局分配的名额,按时足额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审计信息化培训班,得5分。未按规定参加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5分;没有取得结业证的学员,每人扣1分,最高扣5分。

5

提供资料

积极组织开展本局审计信息化培训工作的,有培训计划和记录的,得5分。

5

提供资料

积极组织参加审计署和有关部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AO认证考试等相关认证的,得3分;考试通过率在80%以上的,再得2分。

5

市局提供资料

附加分(各小项汇总分数不超过30分)

考核年度因审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省厅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5分。

 

提供资料

考核年度因审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受到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表彰的,加3分;受到上级政府表彰的,加5分。

 

提供资料

考核年度有信息化方面文章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省级以下刊物发表的每篇加1分,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加3分。

 

提供资料

考核年度计算机审计典型经验文章被审计署专家经验或AO应用实例库收录,鼓励奖每篇加3分,应用奖(专家奖)每篇加5分,优秀奖每篇加7分。

 

提供资料

 

附件二、各科室(局)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考核科室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式

综合法规科(基础分100分)

按照要求使用《池州市协同办公系统》进行行政公文、业务公文流转,开展机关日常实务,得10分;抽查时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5分。

10

全年随机抽查4

计算机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及时做好《审计管理系统》中全年所有审计项目的计划并分解落实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15

提供资料

网上查阅

牵头组织各审计组,建设《审计管理系统》中的“被审计单位资料库”建设,并定期对被审计对象变动情况组织检查和督促更新,得8分,一个审计组未更新扣1分,扣完为止;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局)进行“地方法规库”建设,得7分,一个科室(局)未建设扣1分,扣完为止。

15

网上查阅

本科室实施的项目能进行项目建立、维护、跟踪和管理等,每个项目均能进行AOOA系统的交互,每个项目交互次数不低于2次;有一个项目未交互的扣5分,扣完为止。

15

网上查阅

本科室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均编制计算机审计方案,运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具体实施,项目主审必须汇总各组员资料,并运用AO进行电子档案的归档,有一个项目资料不全的扣5分,扣完为止。

15

提供资料

网上查阅

项目结束后形成审计专家经验(不一定指计算机专家经验),并上传至OA共享的,一个项目未完成的扣3分,扣完为止。

10

网上查阅

全年形成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或AO应用实例至少2篇,少一篇扣5分,扣完为止。

10

提供资料

做好电子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得5分,否则不得分;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化培训和考试,考试通过率为100%,得5分,否则不得分。

10

提供资料

经贸审计科/财政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基础分100分)

按照要求使用《池州市协同办公系统》进行行政公文、业务公文流转,开展机关日常实务,得10分,抽查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5分。

10

全年随机抽查4

本科室(局)实施的项目能进行项目建立、维护、跟踪和管理等,每个项目均能进行AOOA系统的交互,每个项目交互次数不低于2次;有一个项目未交互的扣5分,扣完为止。

20

网上查阅

本科室承担的审计项目,做好《审计管理系统》中的“被审计单位资料库”

资料的更新,得5分,有一个被审计单位资料未更新的,扣1分,扣完为止;更新被审计单位法规库资料,得5分,有一个被审计单位资料未更新的,扣1分,扣完为止。

10

网上查阅

所有审计项目均编制计算机审计方案,运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具体实施,项目主审必须汇总各组员资料,并运用AO进行电子档案的归档,有一个项目资料不全的扣5分,扣完为止

25

提供资料

网上查阅

项目结束后形成审计专家经验(不一定指计算机专家经验),并上传至OA共享的,一个项目未完成的扣3分,扣完为止

10

网上查阅

全年形成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或AO应用实例至少3篇,少一篇扣5分,扣完为止

15

提供资料

做好电子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得5分,否则不得分;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化培训和考试,考试通过率为100%,得5分,否则不得分。

10

提供资料

投资审计中心(基础分100分)

按照要求使用《池州市协同办公系统》进行行政公文、业务公文流转,开展机关日常实务,得10分,抽查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5分。

10

全年随机抽查4

投资类项目。若具体的审计实施过程由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其项目计划、审计项目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日记、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项目档案资料上传至OA系统,未完成一个扣5,扣完为止;

25

网上查阅

 

其他非投资类项目。进行项目建立、维护、跟踪和管理等,每个项目均能进行AOOA系统的交互,每个项目交互次数不低于2次;有一个项目未交互的扣5分,扣完为止。(15);所有审计项目运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具体实施,并运用AO进行电子档案的归档,项目主审必须汇总各组员资料,有一个项目资料不全的扣5分,扣完为止(此小项10分)。

25

网上查阅

本科室承担的审计项目,做好《审计管理系统》中的“被审计单位资料库”

资料的更新,得5分,有一个被审计单位资料未更新的,扣1分,扣完为止;更新被审计单位法规库资料,得5分,有一个被审计单位资料未更新的,扣1分,扣完为止。

10

网上查阅

项目结束后形成审计专家经验(不一定指计算机专家经验),并上传至OA共享的,一个项目未完成的扣3分,扣完为止。

10

网上查阅

全年形成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或AO应用实例至少2篇,少一篇扣5分,扣完为止。

10

提供资料

做好电子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得5分,否则不得分;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化培训和考试,考试通过率为100%,得5分,否则不得分。

10

提供资料

办公室(基础分100分)

按照要求使用《池州市协同办公系统》进行行政公文、业务公文流转,开展机关日常实务,做好公文的入库归档工作工作,得10分,抽查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5分;运用《审计管理系统》和《协同办公系统》及时收、发、转省厅、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文件,得10分,凡因因文件收发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0

出现问题

做好网络安全管理,保证《审计管理系统》运行稳定,及时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全局网络设备及计算机等设备的维护与维修;保障两网(审计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畅通,因个人不作为原因导致网络不通的,凡出现严重问题,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10

出现问题

及时做好网站维护更新工作, 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及时具体指办公室接到网站发布信息至信息发布时,时差超过2天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

网上查阅

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因个人技术原因,导致会议无法召开的,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10

出现问题

积极完成年初信息化各项任务,为计算机审计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县区进行OA运用和开展计算机审计。

10

提供资料

制定年度信息化工作规划,完善信息化制度建设;做好全局的计算机硬件的管理、采购工作,做好电子文档、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10

随机抽查

组织业务科室完成计算机专家经验和AO案例的工作任务,负责所有电子归档数据包的审核和上传工作,建设《审计管理系统》中的“审计专家经验库”(不少于5篇),每少一篇扣5分,扣完为止。

20

网上抽查

按上报要求完成其他审计信息化工作任务。

10

提供资料

附加分(适用于各科室(局))总分不超过30

因审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省厅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3分;在审计署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5分。

 

提供资料

因审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市人民政府或省厅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政府省人民政府或审计署表彰的,加5分。

 

提供资料

有信息化方面文章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省级以下刊物发表的每篇加1分,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文章加3分。

 

提供资料

计算机审计典型经验文章被审计署专家经验或AO应用实例库收录,鼓励奖每篇加3分,应用奖(专家经验)每篇加5分,优秀奖每篇加7分。

 

 

 

 

办公室提供资料

减分项目(适用于各科室(局)

设备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计算机和其他信息设备下落不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每人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评比资格。

按实际分值计算

实地查看

不按照规定程序购置、处置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或擅自拆卸计算机或修改计算机及网络相关配置参数,未按规定程序维护维修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的,每人扣5分。

随机抽查

利用涉密计算机或内网计算机上互联网(含电话拨号)经查实的,每人每次扣1分。

随机抽查

在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和其他存储介质存储内部信息,未按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办理,导致相关信息泄露的,每人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比资格。

随机抽查

不能按照局统一布置和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化工作有关资料的,每人扣5分。

办公室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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