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在审计中发现,部门普遍存在一般公务费支出年初预算小、实际支出大、预算与执行“两张皮”现象。如某单位在职人数13人,年初一般公务费预算2.6万元,实际一般公务费支出却达到15万多元。超预算部分主要是列支专项业务费及同级财政年末追加的工作经费。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一般公务费年初预算偏低。一般公务费涵盖的范围有电话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等。近年来,财政每年按2000元/人标准核定预算,难以满足公务活动所需。为了机关的正常运转,部门、单位只好挤占专项业务经费或不断申请财政追加其他工作经费。二是节约意识不强。部门、单位对一般公务费支出控制不够严格,如招待费方面,有的达到商品服务支出的20%,其中还包含不少同城吃请的开支;差旅费方面,有的部门、单位人员出一次差,就需花掉其全年的公务费预算指标。三是未将一般公务费和专项业务费分开核算。由于部门、单位的报账员未将专项业务费和一般公务费严格划分,会计核算中心的统管会计对单位业务缺乏了解,记账时也就难以将二者分开,也难以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四是预算执行存在随意性。少数部门、单位存在有钱就花,没钱就要的现象。
一般公务费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财政专项资金应有的效益难以得到发挥,甚至为腐败行为提供滋生土壤。为此,审计建议:
一、适时对各预算单位的公务活动所需经费进行调研,确定一般公务费的合理预算标准,科学编制一般公务费年度预算,并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二、各预算单位要增强预算管理意识,执行日常公务时,要对费用进行控制,尽可能节约开支,避免浪费。
三、会计核算中心在核算时,要明确一般公务支出与专项业务支出的核算范围,以真实准确地核算一般公务费,并对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经责局 王维婷)